关于公布2018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的通知

来源/作者:教育部职成司 时间:2018-09-19 09:01:37 点击数:

教职成司函〔2018〕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8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4号),我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度申请备选资格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简称资源库)项目进行了评审。经院校申请、省级推荐、资格审查、材料公示、网络预审、专家评议,遴选确定水产养殖技术等81个资源库为年度国家级备选资源库(详见附件),现予公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完善方案。国家级备选资源库建设单位要对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2018)》,参考专家意见(会评意见请登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系统查看),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强化使用便捷、应用有效和共建共享机制设计。

  2.落实任务。各地应对本省推荐、入库备选的资源库加大政策、经费支持,确保建设方案有效落实。备选资源库的第一主持单位应会同联合主持单位,加强对建设成员单位的指导与培训,落实相应建设与应用任务。相关建设院校要把资源库建设应用工作作为推进学校信息化教学的重要抓手,在教师职称评聘、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3.接受监测。备选资源库须接受和配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监测平台(简称监测平台)对其进行监测。监测平台采集建设和应用数据,对资源库的资源质量、资源更新、使用效果、用户行为等进行分析。我部适时抽检。监测和抽检情况将作为后期立项、项目管理和验收的重要参考。

  4.经费支持。备选资源库建设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可根据本项目支出规划,使用项目筹措资金启动建设,实行专账管理。我部将根据本级“职业教育专业能力(资源库)建设专项”(简称部本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情况,依序支持会评建议立项、省级和行业企业支持力度大、建设及应用基础好的备选资源库立项建设(另行发布),建设期自2019年1月1日算起。未立项项目的建设成果作为今后再次竞争部本专项资金的新增建设基础。

  附件:2018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名单.docx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年8月28日

本文来源: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http://www.moe.gov.cn/s78/A07/A07_gggs/A07_sjhj/201809/t20180919_349405.html,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