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推进建设17个区域职业教育园区(中心)
来源/作者:新华网云南频道 时间:2018-08-13 09:31:44 点击数: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推进17个区域职业教育园区(中心)建设,形成滇中、滇东北、滇东南、滇南、滇西、滇西北6个区域职业教育园区。
建设形成6个区域的职业教育园区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统筹产教融合规划布局,以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
统筹考虑人口、生源、产业因素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17个区域职业教育园区(中心)建设,形成滇中、滇东北、滇东南、滇南、滇西、滇西北6个区域职业教育园区,统筹管理和调配区域内职业教育优质资源。
完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机制,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适应新型城市群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载和创新能力,构建梯次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融合网络。
以产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完善产教融合学科专业体系。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和发展重点产业,加速推进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建设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及其特色学院,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积极参与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
结合区域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支持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新工科发展,加快新工科建设。加强航空产业有关专业学科建设,助力大航空产业提质升级。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加强智慧城市、智能建筑等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专业建设。
开展不低于5%课时的学科实践活动课程
在人才培育方面,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
将工匠精神培养融入基础教育,组织开展“云岭工匠进校园”活动,支持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在学校兼职授课。将动手实践纳入中小学有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科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各学科应安排不低于5%的课时用于开展学科实践活动课程,确保按照规定课时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列入课表。
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实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计划,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试点,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深入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训促赛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选树“金牌工人”“首席技师”“工匠创新人才”等,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动作用。开展“名师带徒”活动,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拓宽职工成长成才渠道。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畅通职业学校面向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自主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渠道。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高校特点的教师资源标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完善“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点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畅通教师“请进来、走出去”双向流动渠道,允许职业学校和高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推动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记者 昝娟娟)
责任编辑: 韩文萍
本文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http://www.yn.xinhuanet.com/edu/2018-08/14/c_137388766.htm,2018/8/13.